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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quanyue.org.cn时间:2016/4/29 1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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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突出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推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奠定更加坚实的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有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五个层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同时开展。

(一)省级重点活动。

1.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省政府领导主题宣传发动。6月1日,省政府领导同志在省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河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发动,其他行业(领域)的省政府领导同志至少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引领和带动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有效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二是继续开展新《安法》宣贯暨警示教育活动。在连续两年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近年来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由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成立宣讲团,结合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分别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所监管行业领域内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推动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促进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双落实”,同时,对行业、领域其他层面警示教育活动进行调度、指导。省安委办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并加强对各地、省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调度、指导、协调、考核。三是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宣讲下基层。以全省部署开展的“安全文化专家进千企”活动为载体,组织发动省、市、县各级安全文化专家,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职工适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以及事故案例为主要内容,深入市、县、乡企业面向一线职工进行宣讲。四是组织发动其他宣传力量。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安全生产志愿者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媒体发表新闻报道、撰写评论体会文章、在线访谈、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2.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全省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6月16日,省安委办与石家庄市政府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组织省、市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法律法规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贴近群众的警示教育,接受群众现场咨询。通过媒体实时直播、集中宣传和微博微信互动等多种方式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氛围,传播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知识技能。

3.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方案部署要求,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省安委办将在沧州市渤海新区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情景构建应急演练工作,确定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聚海分公司作为演练试点企业。届时组织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进行演练培训,并现场观摩整个演练活动。

4.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整治消除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协调媒体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的落实。其中,省煤管局针对是否建立防治水制度、成立机构、配备人员、防治水基础管理、老空区积水线、地面防治水情况等内容,对省属重点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活动;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针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及其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开展执法督导检查。

5.《安全生产法》宣贯及落实情况执法检查。采取省、市、县人大常委会三级联动的方式,统一动员部署,统一检查内容。采取听取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等方式,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主要对《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各级政府推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监管手段创新和能力提升、监管执法力量、应急援救力量和体系建设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各类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情况;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三个必须”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6.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围绕推动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的落实,由各级安委办组织媒体记者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一是安全隐患曝光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执法检查,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二是典型经验专题行。采访报道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的推动落实以及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发现先进典型,宣传经验做法。三是科技强安专题行。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科技成果和经验,推动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应急演练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现场观摩危化、矿山、涉爆粉尘或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企业的应急演练,并进行总结宣传。五是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动员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不安全行为和隐患,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网邮箱或微信公共平台,促进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7.安全生产题材文化精品创作展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专业团体和人员,从不同角度,运用不同形式,创作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报送省安委办在全省予以交流推广。同时,省安委办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与全国性评比展播活动,宣传反映我省安全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二)市、县两级重点活动。

1.继续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暨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由市、县两级安委办牵头组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头负责,精心挑选和组建组织本级宣讲队伍,分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三个层面,分批次进行宣讲。要严格宣讲过程管理,严格审核登记,严格宣讲对象考试,对不合格人员复训,确保宣讲活动不漏一企、不漏一人,全覆盖、无死角、有实效。省安委办适时安排对各地宣讲活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同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组织制作警示教育片、展板和宣传册等配合活动开展,并利用网络教育、视频直播等方式扩大教育受众面,提高教育效果。

2.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活动当天,各市、县要在企业聚集区、广场、车站、码头、机场、商场、超市、学校、社区、乡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咨询点,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志愿者和各行业专家,通过展板宣传、发放宣传品、现场解答、文艺演出、电台连线等多种形式,面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在发动主流媒体集中宣传的同时,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广泛正向互动。

3.认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重点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油气管道、涉爆粉尘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老龄人员集中场所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等,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活动,检验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和广大职工、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各市要于10月底前完成属地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情景构建应急演练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比武大赛选拔工作。

4.集中开展“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也是全省安全生产志愿者主题集中活动日,6月16日活动当天,各地组织安全生产志愿者举行“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并以安全生产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为载体,采取集中宣传、入企入户宣传、专家服务和主题文艺演出等形式,针对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知应会知识。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市、县两级安委办要以“守护生命”为主题,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为宗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推进全民答题活动,分层面、分区域、分阶段组织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安全素质的热潮。各市、县10月底前要逐级完成本级竞赛活动,省安委办将适时举办省级总决赛。

6.“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深入基层开展巡回演讲,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省安委办将适时进行统一调度,进行异地巡回演讲,全面推动演讲活动开展。

(三)行业(领域)重点活动。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突出重点,谋划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文明家庭”活动,促进提升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意识观念、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进课堂、进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主流媒体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或论坛、在线访谈、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氛围。

省国资委要组织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开展“百名企业家谈安全生产”活动,通过举办专题教育讲座、组织发放教育读本、观看宣传教育片等多种方式,深入阐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体内容,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促进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能力素质的提升。省交通运输厅要继续开展“十万公交大宣传”活动,在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营运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并充分利用车载视频广播系统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

(四)企业重点活动。

1.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主题演讲。以“守护生命”为主题,引导职工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体会、说感受、讲安全,使所有职工受到教育启发,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培养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2.组织一次安全技能比赛。组织动员本企业职工全员参与,采取理论知识笔试和岗位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层层竞赛选拔安全能手,通过竞赛评比表彰,检验和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技能,形成学习安全技能、争做安全标兵的浓厚氛围。

3.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企业全体人员和重点岗位的职工家属参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剖析身边事故案例和集中座谈讨论等方式,警醒员工时时要有安全意识,事事做到遵章守纪,自觉提升安全素质。

4.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发动全体员工,针对车间、班组、生产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同时积极邀请行业专家帮助企业进行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

5.开展一次应急演练。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与,现场指挥。通过实地演练,检验应急救援装备的配备、完好情况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以及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应急协调处置能力。同时,要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今年是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实践表明,这项活动是推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强化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一项有效举措。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活动组织领导机构,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调度,抓好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二)突出以人为本,注重活动实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区分不同人群,采取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对各级领导层要以落实领导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主要宣传内容;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事故案例、提高操作技能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对社会公众要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消防、用气用电等和自我保护方面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要在巩固发扬以往成功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注重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新的形势变化和职工群众新的需求,创新活动形式、内容和方法,用必要的形式支撑实实在在的内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取得实效,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把握正确导向,奏响时代强音。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紧把握正确的宣传导向,树立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的主基调,充分引导和发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主题宣讲、警示教育、咨询日、应急演练、志愿服务、“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安全生产燕赵行等重点活动的宣传,尤其要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工作部署、先进典型经验和模范人物、安全知识技能等内容,在燕赵大地唱响安全发展的时代主旋律。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及《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依据本表进行自评)分别于5月20日前、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省安委办,联络员推荐表随活动方案一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安委办,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其中,影像资料报送要求:活动期间视频不少于3部,每部时长5-10分钟,画面稳定、连续完整,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不少于10幅,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由省安委办汇总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郑立臣、王强0311-87803931、87805081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57号协调处   邮编:050071

电子邮箱:hbsaqscy@163.com


附件:1、河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2、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

3、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附件1:


河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杰辉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吴晓华  省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刘宝玲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李社军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廷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武志新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书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李合义  省国资委副巡视员

郜世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张书华  省总工会副主席

潘利岷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潘利岷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协调处:郎建新

宣教处:白瑞理

宣教中心:乔宏伟、郝英军

杂志社: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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