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次浏览
各全资、控股二级子公司: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工作,特制定中国节能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思路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国资委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以集团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引,明确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肃工作纪律,重申工作要求,坚守安全环保红线,提升全员安全环保素质,突出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5月31日至7月7日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
各二级子公司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即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第一经营责任人和党政负责人)要提高认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恪守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中求实效。一是抓理论学习;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明政治纪律,树立担当意识,时刻把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权益作为一项使命置于高于一切的位置,同时对照法规要求,发现差距,查找不足,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知识学习与技能提升。二是抓责任落实;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责任梳理工作,厘清职责边界,建立主管责任清单和属地责任清单,扎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地。三是抓末端落实;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带头到基层企业开展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规章制度在基层全覆盖、无死角并执行到位。
此外,各二级子公司要广泛开展“一把手 话安全”活动,各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自身理论学习情况和职责情况,给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经验分享,践行安全领导力,让员工感受来自最高领导的安全自信与魅力。
(二)开展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按照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安排,集团公司将继续开展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的建设工作;安全月期间活动包括:一是在集团公司应急演练观摩活动期间聘请专家开展较大危险因素的辨识及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专项培训;二是安全月期间组织各级子公司观看解读片《安全生产的行动纲领——解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三是各二级子公司要根据本公司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结果,常态化指导下属单位开展安全风险公告活动,标明本企业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处置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组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活动,除抽查基层企业规章制度合规情况外,还要开展防范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专项检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电气安全、职业卫生专项检查等;指导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及经营的下属企业按照所在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一次自查活动;对于综合活动中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
(三)开展安全典型学习和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精准扶安”即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各有关二级子公司要针对目前下属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赴系统内安全生产绩效突出的兄弟企业、项目工地等现场观摩,借鉴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组织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做法,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二是启动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经验汇编工作;各二级子公司全面认真梳理下属基层单位安全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提炼、汇总,将经验汇编材料于8月31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三是观看事故警示片;各二级子公司组织下属企业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围绕“防思想麻痹,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反思大讨论;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参观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和警示教育基地。四是广泛开展事故案例汇编工作;各二级子公司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的指示要求,搜集、整理本公司系统内自2011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情况,形成案例汇编,指导企业吸取事故、事件教训,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四)开展应急演练观摩活动。
各二级子公司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一是结合本部及下属单位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同时,建立与当地政府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提高应对大型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目前已经进入汛期,针对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加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布预警预报,着力加强应急准备和灾害防范。三是涉及非洲业务的二级子公司要高度关注暴恐袭击以及传染病病毒(埃博拉),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涉外团队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
6月5日至6月9日开展主题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各二级子公司要组织开展一次《环境保护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宣贯培训、下发学习材料、有奖征文、知识竞赛、主题演讲、违法案例学习等。要以《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贯为契机,将《环境保护法》列入各级培训主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分期、分批组织人员学习宣贯,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使所有从业人员了解、明确企业及个人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六)颁布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禁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依法治安,破解安全生产难题,加强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过程性指标监管,提高基层员工安全环保工作的责任心和危机意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和环保事件发生,集团公司将颁布《安全环保禁令》,设置红线禁区,一旦触碰,将严肃处理。征求意见稿及颁布令将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子公司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营造宣传氛围,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各二级子公司要督促所有下属单位主要领导至少参加一次、分管领导亲自部署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务求活动实效。各二级子公司要将此次活动与本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任务充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所有总部机关和基层单位员工的积极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宣教活动,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收集活动资料。各二级子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请各二级子公司于5月26日和7月15日前,分别报送本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总结要求1500字以内,附活动期间的视频和照片等资料),以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