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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quanyue.org.cn时间:2016/4/28 17: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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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16年3月24日会议部署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要求,结合国家海洋局实际,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法治建设,严格安全责任,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红线意识和提升其安全素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保障海洋事业顺利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环境。

二、组织机制

我局成立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全局开展这次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局安委会主任张宏声同志为组委会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局安委会第一副主任石青峰同志为组委会常务副主任,局安委会成员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监管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内容

我局在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主要进行以下工作: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要紧密围绕宣传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及安全技能训练推动依法治安,强化安全责任。普及全员安全知识,提高其安全素质。一是局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编印发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教手册,宣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全局全员安全知识、提升其安全素质,增强其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二是所属各单位通过请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或所在地省(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安排本单位安委会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的形式,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职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注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三是组织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在中国海洋报、局各单位办的月报以及网站和微博上开设专版专栏、刊发署名文章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局全员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务院安委会“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和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将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和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并“@你最想@的人”,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要选择社会上发生的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结合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情况,进行事故警示教育,特别要针对消防和危险化学品事故易发特点,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和“119”消防宣传日警示教育,引导本单位全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三)开展船员安全技能训练。各涉船单位要组织船员进行安全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及实战训练,并积极参加6月中旬举办的局船员安全技能训练,着力增强其安全理论业务水平、强化其业务操作能力和提高其安全素质。

(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驻地安监部门组织开展的职工群众、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随手拍活动,将具有教育意义的电子照片、视频及时上传至局组委会邮箱,局经分类梳理后上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邮箱,为丰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宣传内容,促进全民提高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贡献力量。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单位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保障经费,明确责任,制定方案,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求真务实。要将这次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安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升全员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完善制度。要将“安全生产月”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要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活动有效开展,以良好的状态迎接全国组委会督导组指导。

(四)加强宣传。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加大中国海洋报、各单位办的月报以及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尤其要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要关注和积极选用全国组委会开办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网站推出的“安全生产月”警示教育片、标语、展板等,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效果。

(五)确保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安防、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六)报送材料。“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按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指标要求,要于每周五前将本单位在本周内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情况(电子版)、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局组委会,遇重大活动事项要随时报;报送的材料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请于4月29日、7月8前分别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见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局组委会,联系人、电话、传真、邮箱:李竞时、010-68047634、010-68047645、yw@so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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