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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万里行: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

anquanyue.org.cn时间:2015/2/2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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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要求和省安委会安排部署,现就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紧紧围绕全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宣传、大竞赛活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5年6月在各市州、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中央在甘及省属企业同时开展。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讲活动。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省长与厂(矿)长(经理)谈心对话”活动。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和各市州政府相关负责人要分别与本行业领域和所辖区域企业厂(矿)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对话进行宣讲,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深深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二是召开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情况、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情况、2015年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情况。各地区要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网评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作用,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组织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班、在线访谈等形式进行宣讲,营造浓厚氛围。三是要大力推进“六五”普法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开展“6.16”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在兰州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会场,各市州设立分会场,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兰中央及省属企业参加主会场活动。甘肃卫视制作播出安全生产专访,通过主持人与省安监部门负责人对话访谈方式,解析安全生产工作,回应公众关切话题。安全生产协会要编发《生产与安全》专刊,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经验,剖析问题和教训,展示安全生产规律,推动治本攻坚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在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宣传点、宣传台集中开展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在电视、报刊开设访谈栏目、发表文章、发布“双微”(微博、微信),大力宣传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求所有运输企业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在驾驶过程中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生命安全),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四)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0号)要求,指导辖区内和所属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五)广泛开展安全文化精品创作征集和展映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尤其是专业创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全国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安全生产电视公益广告、优秀书画、摄影作品以及全省“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选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精品力作。


   (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由省安全月活动组委会牵头,组织开展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分为基层选拔、县级(开发区)预赛、市级复赛、总决赛四个阶段(具体方案另文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组织参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主办的“依法治安-—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和“保护亿万职工生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知识竞赛活动。


   (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组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制作警示教育展板,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组织摄制的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阵痛》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编辑的事故案例和安全生产知识专题片,结合实际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进行反思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八)开展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省安监局要在继续做好乡镇、街道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同时,指导市县抓好村组(社区)安监员的业务培训,全面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五级五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对一线工人、农民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农村“五小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遵法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为有效预防和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发挥积极作用。


   各市州、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在认真组织开展全省性活动的同时,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传统活动,发挥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示范带头作用。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


   三、“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陇原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由省安全月活动组委会牵头,组织中央驻甘及省内主流媒体,深入市县两级和企业进行实地采访,集中宣传报道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等方面的新措施、新方法以及取得的新成就;宣传报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班组安全建设等安全生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题行。省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和“六打六治”,突出煤矿、非煤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有色冶金、特种设备、旅游、校园、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组织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跟踪推动整改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题行活动,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三)开展落实安全责任专题行。各地区要选取安全生产关键地区和重点企业,邀请省、市级主流媒体,采访报道地方各级政府及行政村“五级五覆盖”和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和企业。


   (四)开展安全应急救援专题行。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省安监局要以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和消防、医疗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等重点,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救援演练,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的重要手段。各级、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重要意义,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省安委会成立甘肃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委员会(简称“省安全月活动组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研究决定活动重大事项(名单附后)。省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监部门负责人要分别参加1-2次“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


   (二)突出主题,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用活动促进工作落实。各主流媒体要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推出专刊、专栏、专题,以集中采访、典型宣传、重点报道等形式,正面宣传先进典型,着力营造依法守法、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努力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


   省安委办将统一给市州、县区、部分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系列专题片,县区安委办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地特点和监管实际,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固定时段播放。各级安委办要利用中心广场、城区街道、人流密集场所,楼宇小区、公共交通工具的大屏幕、移动电视等,企业要利用自办电视台从今年6月至明年5月集中播放安全生产系列专题片。


   (三)落实责任,注重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宣传人员、宣传经费、宣传内容全面落实。省安全月活动组委会将适时对各地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导,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各市州、各部门、各企业分别于5月28日前、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材料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安监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李谟渊 李兴超

      电  话:0931-8864400 8820131(传真)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333号610室

       邮  编:730000

       电子信箱:gssajj8820131@163.com


       附:甘肃省2015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活动组织委员会名单



 

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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