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公安交警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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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进一步加强客货运企业重点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3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冀村中队民辅警走进辖区亨通达运输公司,开展 “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辅警结合辖区实际,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宣讲等方式,向企业负责人、驾驶人通报近期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讲解酒醉驾、“三超一疲劳”、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给企业负责人及驾驶人敲响警钟。此外,建立了线上“企业微信群”,通过在微信群中发布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提示信息、道路交通事故防范知识和交通事故预警等信息,及时解答群友提出的各项交管业务咨询,实现了“键对键”、面对面”的互动交流,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共创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02
柳林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意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6月13日,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深入成家庄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结合农村“一老一小”群体出行特点及规律,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解答等方式,详细介绍了超员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通过辖区典型交通事故和身边事为例,倡导大家在出行时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远离事故、平安出行。
03
石楼
为深入开展“生命无价,拒绝酒驾”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全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石楼交警大队民警结合夏季群众喜欢外出健身、遛弯的特点,走进辖区沁园春广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活动中,民警通过“唠家常”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一盔一带”“严禁酒醉驾”等交通安全常识,让群众深入了解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还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释法,深度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面对面向群众重点讲解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超员超载、涉牌、涉证、酒醉驾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平稳、畅通的交通环境。
04
交口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从思想上筑牢交通安全防线,6月12日,交口交警大队民警走进石口桥上村,发挥农村“大喇叭”露天广播的“大用场”,“接地气”式的唱响交通安全主旋律,让文明出行的声音在村道、田间地头回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您平平安安出行,就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最好保障……”民警利用“大喇叭”广播范围广、宣传效果好的特点,结合夏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有针对性地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农村交通安全常识及酒后驾驶、“一盔一带”等违法行为内容传递给村民,并就农村常见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和乘坐拖拉机、面包车、三轮车等没有安全保障的机动车出行等现象,向村民宣讲法律相关规定,引导村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抵制危险驾驶和不文明驾驶行为,不管生活有多忙,出行途中安全第一。
通过农村“大喇叭”传播文明交通“好声音”,更加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切实让广大农村交通参与者在生活、劳动之余学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出行常识,让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