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委会、应急管理厅为全疆“安全生产月”活动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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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畅彤 通讯员梁雪莹)5月31日,2022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视频会议在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召开,就“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开展作出部署。
会议现场,通过视频方式,线上联动中央驻疆企业、全疆各地(州、市)、县(市、区)安委会、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
“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周密谋划部署,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科学精准施策,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厅长俱伟介绍,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根据《2022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6月1日至30日期间,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将通过深入学习宣传,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安全大检查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分类强化宣传及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活动。
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当天,全疆各地将开展安全知识咨询、主播讲安全、专家远程会诊、《安全生产法》知多少、救援技能趣味测试等线上线下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
此外,为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推动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意见》。全疆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将围绕活动主题,宣贯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明确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规定,引导各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