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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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潍坊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电视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市委副书记、市长田庆盈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建国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安排。
田庆盈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安全这根弦一刻也不能放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对待安全生产工作,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牵引,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坚持不懈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守住守牢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处理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的关系。绝不能因为疫情防控而放松、忽视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坚决查处高风险隐患问题。坚决查处非法生产、违法生产、违章违规操作等风险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安全整治。要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输油、输气、输水管道和输电线路,采矿、采砂等领域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四是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全力查摆问题,列出清单,补齐短板,彻底整治事故隐患,确保不出问题。五是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全面细致排查安全隐患,扎实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极端天气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刘建国指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突出问题、提升全市本质安全水平、加快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聚焦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行业一个不漏,企业一个不漏,隐患一个不漏的原则,强化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学校、海洋渔业、消防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市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全面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市级工作专班,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基本框架为“1+2+20”模式,在落实全国、全省总体任务的基础上,结合潍坊实际,增加了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城镇燃气2个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按照1个总体方案统领推进,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深入落实,在风险高、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渔业,城市管理,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电力,特种设备,冶金等工贸行业,学校(校车),农业机械,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储存处置等,城镇燃气,文化和旅游,油气管道,民用爆炸物品,医院等20个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6月启动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会上,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应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鹏通报了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市住建局就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