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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
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
活动先进单位和优秀组织单位的通知
安委办〔201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部署,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丰富多彩、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见效。
为进一步总结经验,树立标杆,不断推动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上台阶上水平,经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择优推荐,并向社会公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北京市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145家先进单位和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2家优秀组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希望上述单位在总结、巩固既有成绩基础上,以更加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从严从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努力为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凝聚安全发展正能量作出新成绩,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作出新贡献!
附件:1.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先进单位名单
2.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名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