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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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现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引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筑牢基层基础,推动责任落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开展《意见》精神宣讲和主题宣讲活动
1.围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意见》精神贯彻落实。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各地在安全月期间均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采取领导同志署名文章、报刊社论、记者访谈、专家论坛等形式,利用报纸、专刊、电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两微一端”、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实现“媒体联动”。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三管三必须”的理念,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安全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2.开展“安全公益大讲堂”活动。由省安委办选派专家,自6月份开始,深入全省各地企业开展《意见》宣讲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帮助企业厘清责任清单,提升风险防控意识,促进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指导企业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和安全文化建设。
3.开展“责任与担当大家谈”活动。安监、公安、交通、建设、工信、教育、质检、民航、煤监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厅文〔2017〕17号)要求,深入本领域或本行业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要为全体职工上一堂安全专题课,探讨交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的途径和方式方法。在企业网站、报刊、公告栏、微信群等公开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以实际行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4.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研究制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相关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开展安全社区、安全村镇、安全学校、安全企业创建工作。开发、制作安全动漫、安全口袋书、安全教材、安全挂图、安全标语等安全文化产品,向群众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知识、安全常识等,进一步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5.开展安全发展公益提醒。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微博等播发以“以人为本,生命至上”为主题的公益宣传广告。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在全省客运站及长途客车上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商场、车站、游园等人员密集场所LED显示屏,以及公交站牌、地铁公交车及出租车视频终端等,滚动播出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通信运营部门,要向公众专题推送安全常识。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省市县安委办邀请本级政府领导同志、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学习宣传广场活动,利用挂图、彩页、单行本等介绍《意见》主要内容,官方微信同期推送;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活动,志愿者统一着装,现场向群众讲解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救生技巧;三是利用AR技术模拟室内火灾,让群众在互动体验中,学习消防技能,提高防范意识;四是开展职业病防治专题宣传。围绕“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活动主题,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让现场群众了解《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普及职业病危害预防小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预防职业病的浓厚氛围。五是设置展台,开展广场咨询、社区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六是举办“安全童画”活动,组织小朋友开展安全绘画比赛,现场评出优秀作品并颁奖。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系列活动
1.利用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开展第九届“安全河南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豫政办〔2016〕232号)为主要内容,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2.开展“安康杯”竞赛,持续开展“十个一”(学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起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条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看一场安全生产录像或电影,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回忆一次自己的经验教训,当一天安全检查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活动。继续开展“青安岗在行动”、“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3.开展“平安中国建设宣传”系列活动。根据豫综治办〔2017〕66号文件精神,开展“平安·印象”征文、“平安·瞬间”摄影、“平安·纪录”微电影、“平安·歌曲”MV等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
4.举办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训班。邀请国家和省级安全文化专家为培训班授课。选取国家级、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组织与会代表实地观摩学习。命名表彰2016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中原行”系列活动
“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自6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要深入本领域本行业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题行活动。
1.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和事故隐患曝光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一线的纪实报道,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结合豫安监管办〔2017〕84号文件精神,开展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职和特殊作业管理情况专项监督检查,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企业,特别要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通过曝光,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2.开展试点城市专题行。采访调研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及企业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情况,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3.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省有关部门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资料,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红线》、《生命无价》、《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7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六)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各级政府安委办要以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尾矿库、建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汛期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检验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切实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除参加上述活动外,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活动。
各市、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中央驻豫和省管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应立足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安全文化建设和“反三违”活动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组委会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以安全月促安全年,形成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省政府安委会成立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消防总队、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监管局共同组成的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创新方式方法,突出宣传效果。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配合落实豫安监管办〔2017〕84号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既要巩固传统媒体阵地,也要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作用,开展好“平安在身边”主题宣传活动,加大宣传报道密度,扩大宣传声势。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引导和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认真梳理经验,及时总结上报。各地、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经验做法的整理,了解掌握相关动态,并将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时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将对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分别于5月27日和7月5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含图片、报刊、视频照片资料等)以及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指标分配及推荐表见附件),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省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为: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资料为: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
“安全生产中原行”活动总结请于12月5日前报送至省安委会办公室。
安全生产月活动所需宣传品,如挂图、光盘等,可直接与省劳动保护监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韩丽君,电话:0371-65616928
警示教育影片可与河南华都数字电影院线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梁炎伟,电话:1522508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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