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7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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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7年我区“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动各方力量,统筹安排,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聚集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四个宁夏”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今年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由自治区安委会负责,安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牵头部门为自治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三、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在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及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企业和自治区属各级企业同时开展。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召开全区“安全生产月”动员部署会议,部署任务,明确要求。各地要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开设活动专栏,通过手机短信或手机信息报平台发送安全生产信息,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相关活动信息等方式,报道活动启动情况,动员本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积极营造浓厚氛围。
(二)开展主题宣讲进企业活动。各级安监、公安、交通、建设、教育、农牧、旅游、质检、煤监电力、铁路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要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批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宁夏安全生产条例》的主要精神以及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开展“企业家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干部谈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引导各类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
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分别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走进重点企业,深入宣传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安委会三级联动在光明广场联合举办全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时间,统一行动,要将“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作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品牌,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深入群众,寓教于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群众咨询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
(四)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风险意识,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要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活动,增强职工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监测和管控、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监管部门,并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企业自主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五)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以生产安全险情处置和典型事故救援为案例,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要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企业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六)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召开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充分阐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
各地要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走进企业,深入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推广一批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强化示范引领作用。要广泛号召安全生产通讯员、网评员、监督员通过在线解读、网络评论、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方式普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主要内容
围绕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结合各行业特点,全区“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自6月1日开始在全区各地展开,11月底结束。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开展“十大专项”整治专题行。围绕自治区安委会开展的“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由自治区安委办统筹协调,责任单位具体组织,邀请《安全第一线》栏目组对“十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列宣传报道,对开展好的单位进行宣传,对整治不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单位进行曝光,并在《宁夏日报》《宁夏安全生产》杂志设曝光行专栏。
(二)开展事故隐患曝光行。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主要目标,特别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曝光事故隐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激发内生动力。曝光一批重大隐患突出的企业,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宣传推广企业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两客一危”车辆防碰撞技术等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依法治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推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发展等工作情况,总结梳理可供全国全区推广借鉴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开展监管监察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安全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跟拍活动,做好监管监察执法、明查暗访等工作一线的纪实报道,宣传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集中曝光一批典型非法违法企业和行为,通过严执法强监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五)开展应急演练专题行。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规定,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广泛开展政企衔接的应急救援指挥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要结合自身风险特点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通过综合评估、查摆问题,完善优化预案;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避险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公众安全教育专题行。要以“演一场戏、送两本书、培训三类人员、建设四个阵地”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清真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八进”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宣传效果,浓厚安全生产氛围,大力提升广大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安委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直接负责,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层层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协作督导。各市、县(区)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协作联动,及时上报活动动态,推动工作落实。要层层开展检查督导,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自治区安委会将组织督导组,指导各地区开展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发挥区内外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作用,加强与媒体协作配合,组织各级新闻单位开展轰轰烈烈的宣传报道活动,形成全媒体、立体化、阶段性宣传热潮,不断增强活动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创新工作思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内容和手段上突出特色,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基层,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使“安全生产万里行”成为常年行、全区行、暗查行和攻坚克难行,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分别于2017年5月30日前和7月10日前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各地、各单位开展重大活动和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至安委会办公室。地址:银川市兴庆区修业路239号宁夏安监大厦503室,联系人:王栋泉,电话:0951-8622098 ,邮箱:nxaq001@163.com。
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