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行业动态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anquanyue.org.cn时间:2017/5/26 10:27:59
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次浏览

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今年6月是第十六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安全生产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就我部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部党组的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为主题,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凝聚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支持安全生产的共识,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部系统安全稳定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持续向好态势筑牢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农业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部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担任“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主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活动开展。

三、活动主要内容

我部“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在部系统和农业行业同时开展。

(一)部系统重点活动安排。部系统要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为重点,开展好5项活动。

一是开展主题宣讲进单位活动。组织安全生产专题领导干部学习会,重点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部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推进安全生产事业发展的政治自觉、责任自觉和行动自觉;开展《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的宣贯活动,层层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精准落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讲座,广泛宣传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和相关培训活动。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事故教训反思大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自觉从自身做起,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和安全体验场馆,真实感受和切身体验险境逃生、险情处置等内容,强化警示教育效果;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重点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和提升其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

三是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掌握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落实监管措施和责任,完善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从源头杜绝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趣味运动会、影展画展、撰写体会文章等活动,普及与广大干部职工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引导大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大力营造安全生产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调动干部职工学习安全知识、研究安全问题、遵守安全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加强应急准备工作,科学编制、及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开展应急实战性演练,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条件的单位要加快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

(二)农业行业重点活动安排。科技教育司、种植业管理司、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畜牧业司、兽医局、农垦局、渔业渔政管理局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司局,要认真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指导,推动活动开展。  

一是开展政策解读和主题宣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解读培训等宣贯活动;指导行业开展“领导干部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组织行业领导和安监干部深入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深入阐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性、根本性意义,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农业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安全生产论坛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

二是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指导各地农业部门开展现场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品、有奖竞猜、体验性活动等多种形式,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措施和行业规范,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方法等,组织安监干部现场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深入开展媒体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和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通过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创新公益广告等形式深入宣传,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动员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单位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对标看齐,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各地农业部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科普体验场馆等形式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梳理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拍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与主流媒体共同策划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栏目,制作事故警示动漫短片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针对农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围绕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指导农业企业以及基层农民群众有效防范应对事故发生;指导各地农业部门运用“互联网+”等新科技手段,加强网上安全科普体验场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切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邀请相关媒体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发挥媒体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推动作用。指导地方农业部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对重大隐患和严重“三违”行为设立举报奖励,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五是开展新闻发布和专家访谈活动。指导地方农业部门以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充分阐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的决定性作用;组织安监干部和安全生产专家深入生产一线,挖掘创新安全生产工作、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在媒体和网络上广泛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全国文明渔港”、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本部门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要建立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活动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保障经费投入,明确牵头处室,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活动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要强化督导检查。农机、畜牧草原、农垦、渔业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司局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活动期间信息报送不少于4篇,要求数据详实、文字简明扼要,每篇控制在800字内。部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年终平安单位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要深入宣传报道。部属新闻媒体要对我部“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深入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农业安全生产强大舆论氛围,尤其是在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报道,掀起阶段性宣传热潮,提升活动的影响力和实际效果。

四要活动务求实效。要切实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深入田间地头、渔港码头、企业车间、机关、学校、公共场合,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细开展好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请部属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司局于7月10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送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郭琛,59192165、59191795(传真)。电子邮箱:nybawh@agri.gov.cn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5月17日

(本站文章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资讯